凉山州租房将可提取公积金 《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月16日,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该办法有望近期出台。
《凉山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是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要求制定的。该实施办法可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扩大租住住房职工制度受益面,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主管部门,将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西昌市分中心和各县管理部)负责受理、审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并办理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相关手续。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