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道协提示:1月1日起省内机动车可异地和预约检验
从2015年1月1日起,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机动车,可以在省内任一具备检验资质的安检机构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手续。受理地安检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刁难异地来检车辆。已实施在用车核发环保标志的市(州)的机动车到没有实施的市(州)进行异地安检而没有进行环保检验的,车辆驶回原籍地后,应当主动申请进行环保检验,领取环保检验标志。
推行机动车检验预约。为满足群众的需求,具有2条以上汽车检测线的安检机构,要使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研发的机动车检验预约系统软件实行预约检验。实施预约检验一律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