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取缔更换客运三轮车的通告
为维护城区客运交通秩序,改善市容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德昌县决定将县辖区范围内现从事客运经营的机动三轮车全部予以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的范围和对象:县辖区范围内从事客运经营的机动三轮车。
二、取缔截止日期:自本《通告》发布后,原客运机动三轮车必须于2014年12月31日无条件退出客运市场。
三、取缔的客运三轮车更换车型为长安新奥拓。
四、严格营运范围:新更换的车辆必须按照核定的范围营运,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核定范围营运。核定营运范围为:德昌县城区往西昌方向行驶到银厂工业园区入口处止,往永郎方向行驶到交警中队(原收费站)止,往王所方向行驶到沙湾沟水韵农庄路段止,往阿月方向行驶到殡仪馆路段止,往六所方向行驶到泸塘小学路口路段止,往角半方向行驶到麦岔砖厂路段止,新换车辆不能在高速公路从事经营。
五、 统一计价管理:新更换的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价器,由县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格,车主必须严格打表行驶,按计价器收费。
六、如有不按照物价局规定收费、不使用计价器、不按照核定的范围行驶的,望广大群众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5284200(县城管局),96515(县运管所),13795645368(三利客运协会)。
特此通告。 德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2月18日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