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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西昌“邛海湿地之歌” 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03-21 17:05:47 浏览:   【】【】【

邛海,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距市中心5公里,傍泸山东北,依螺髻山北侧,山光云影,一碧万顷。是四川省第二大淡水湖,亦是四川省十大风景名胜区之一。经6期2万余亩邛海湿地的恢复和打造,邛海水域从27平方公里恢复至31平方公里,极大提升了邛海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动植物栖息、休闲观光等方面的生态功能,形成山、水、城、湿地相依相融的独特景观,也为西昌构筑起了一个立体的生态保护屏障。为展示邛海湿地的美好形象、迎接全国“2014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在西昌邛海湿地的召开,决定开展西昌“邛海湿地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歌曲作品要求 歌曲必须词曲配好。 1、体裁:民族、美声、通俗、流行歌曲不限。 2、内容:紧紧围绕西昌邛海湿地主题,反映西昌优美的自然景观、悠久的历史人文,展示西昌邛海湿地将“山、水、城,风、月、人”融于一体的独特魅力。

 

3、谱曲:旋律流畅、优美动听,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鲜明的风格,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

 

4、形式: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5、作品必须采用简谱记谱。

 

6、作者提交的作品(含纸质版、电子版、音像版)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着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二、征集对象本次征集面向国内外,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专业歌曲作家或业余歌曲作者均可。 三、征集方式1.报送方式:作者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2.每位作者限报3首。

 

3.歌曲作品一式六份,用A4纸打印或抄写,必须附送小样(格式CD、MD、VCD、wav、mp3均可)。 四、征集步骤和评选方式本次活动分歌曲征集、专家评选二个阶段。 1、2014年8月5日—2014年9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为歌曲创作征集阶段。8月5日前在中国西昌门户网站(http://www.xichang.gov.cn/)、西昌电视台等有关媒体、网络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征集活动。

 

2、2014年9月6日—2014年9月15日为歌曲评选阶段。歌曲征集截稿后,由知名歌曲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首,奖金3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首,奖金1.5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首,奖金1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若干,奖金0.2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属多人合作的只按一首作品计。 一等奖作品将拍摄成MV作为西昌邛海湿地形象宣传歌曲进行传唱推广。

 

六、相关说明 1、请在纸质作品和投递信封左上角注明“邛海湿地之歌”字样。 2.有关西昌市情、西昌邛海湿地的文字、图片、视频介绍请登录:中国西昌门户网站(http://www.xichang.gov.cn/)及中国西昌旅游版(http://www.xichang.gov.cn/Category_504/Index.aspx)查看。

 

3、根据我国《着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组委会,作品的版权归属主办单位,作者享有该作品的永久署名权。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着作权的作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如已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将一并追回。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6、如征集作品,经评委评审,品质达不到要求,奖项可以空缺。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西昌“邛海湿地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投递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西眼井路2号 西昌“邛海湿地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电子邮箱:xcqhsdzg@126.com邮政编码:615000 联系电话:0834-3221605 联 系 人:伍女士 西昌“邛海湿地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2014年8月5日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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