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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工作推进会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03-21 18:06:04 浏览:   【】【】【

为进一步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范州县市政府、财政部门行政行为和理财行为,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全面推动依法治州工作,11月6日,我州在西昌邛海宾馆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工作推进会议,四川省财政厅专家到会做专题培训,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胡云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军主持。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州政协副主席宋光明、王萌,以及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法工委、预工委负责人出席会议。

 

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预算法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学习贯彻新预算法,是财政领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x{203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x{203a}的决定》修正的,预算法的本次修改历经十年,跨越三届人大,经过四审审议,终于在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启动深化之际取得突破,完成首次大修,既破解了深化财税改革的法律瓶颈和障碍,又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从法制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将培训会议安排在气势宏大的邛海宾馆国际会议中心,要求州级180个预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必须参加培训会,加上各县市政府常务副县市长,财政局局长及助手,州财政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共计8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会。

 

会议首先由四川省财政厅财法处负责人王飞雪作专题培训讲座,主讲的题目是《贯彻学习新预算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四川省财监局副局长付永红也进行专题培训,主讲的题目是《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两位专家以系统的讲解、权威的解读和生动的实例作了精彩、难忘、深刻的财政法治讲座和财经纪律培训,体现了四川省财政厅对新预算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凉山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必将有力促进和推动我州学习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工作的开展。

 

会议指出,要站在战略高度,立足凉山现实,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重新颁布修订的新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9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对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和要求。对此,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财政部、省财政厅分别下发文件通知。州委占一书记、州政府凉清州长也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州上下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实施。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州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底子薄、基础差、法治意识淡薄、人才匮乏,当前我州财政管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值得警醒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州县两级“四本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高,临时申请、临时报告、临时追加现象屡禁不止,导致预算和实际执行存在差距,预算刚性约束力弱化。一些县市和部门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不纳入财政总盘子,一些州级部门存在预算资金私自进行“二次分配”问题,脱离了人大、政府、财政和审计的监督,成为了法外之地和滋生腐败的温床,离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一些县市和部门没有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的序列安排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滞后,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结转结余资金量大,没有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部分县市、部门和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薄弱,财经秩序混乱,挪用或截留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和津贴、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等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不全面、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目无法纪、任意妄为,什么财政资金都敢乱花,大额的支出挂账敢摆,大额的虚列支出敢为,甚至关乎稳定、民生这样的专项资金高压线也敢触碰,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四是部分县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总量偏大,存在一定风险,影响公共财政安全健康运行。以上问题的存在,与新预算法的规定、要求和准则直接违背,与新时期财政管理的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全州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安全廉洁,严重制约着中央和省对我州财政工作的更大关心和支持帮助,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干部违规违纪的“滑铁卢”。

 

预算管理在公共财政管理中居于核心、统揽和关键作用;新预算法被誉为“经济宪法”。全州上下要强化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通过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有力促进财政管理模式从“重分配、轻管理”向“重执行、重绩效、重监管”的重大转变,更好地用法律手段和制度规矩约束、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的理财行为,进一步严肃财政法律法规权威和财经纪律刚性,有效破解当前全州财政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从而把全州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升一个新的高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地方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多管齐下,在全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热潮。

 

新预算法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全州财政系统、部分县市和州级部门抓早动快,在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等不同层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当前,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立说立行、真抓实干、增添措施,以系统的思维、破难的勇气和务实的举措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全域覆盖、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第一,认真学习,加强培训,推动新预算法真学真懂。抓好学习是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基石和前提。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把学习新预算法纳入近期议事日程,坚持领导带头,结合各地实际,及时采取县市委财经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党组)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进行新预算法专题培训,以上率先、先学一步,掌握政策、熟悉规定,做到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全覆盖,为干部群众作出表率,为贯彻执行打下基础。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把新预算法作为“六五”普法、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近期各地普法的重中之重,因地制宜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迅速在全州上下掀起学习热潮。各地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以各单位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具体财务人员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专题培训、分口培训以及与其他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强化培训、解疑释惑,钻研业务、提升技能,提升广大财务工作者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整体业务素质。

 

第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动新预算法深入人心。新预算法涉及各行各业和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贯彻执行必须依靠各地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遵守、主动参与和关心支持。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坚持宣传先行、舆论引导,依托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和平台,采取开辟专栏、刊发全文、转载文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新预算法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对新预算法重点内容、重点章节、法律责任的宣传普及,加强全州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新预算法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的了解,以普法促学法、以学法促执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新预算法的贯彻执行、为加快建设凉山法治财政营造良好环境。

 

第三,立足实践,抓好实施,推动新预算法落地见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县市、各部门要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努力方向,严格按新预算法规定开展财政的收、支、管、用等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推进和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严格执行全省财政管理“约法十章”,着力提升全州财政工作和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当前,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新预算法为指导,认真抓好2015年州县市两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把预算法的各项新规和要求贯穿其中、落到实处,确保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开好局、起好步。同时,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凉山实际,着重强调六个方面的刚性规定和硬性约束:一是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刚性,从2015年起凡是没有预算或没有按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调整,一律不准追加支出;二是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的序列安排财政支出,做到先有预算、才有支出、量力而行,严格预算约束;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州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和《州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积极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加大支出绩效评价力度,对当前使用不好或当年无法使用的专项,以及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将坚决予以调整、取消和扣减;四是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规范和处置力度,控制总量规模,激活存量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五是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新预算法从举债主体、用途、规模、方式、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做了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六是做好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事项外,经地方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和财政批复后的部门预算必须在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依法整肃财经秩序。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和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是新预算法的显着特点和重大突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突出问题,对照新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的规定、要求和准则,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要列出问题台账、及时逐一整改、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改进、修正、完善和规范各类理财行为,加大公务卡推进力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和乱发钱物、津贴,事事讲依法、件件守规矩,坚守好财政工作和资金管理的法律红线和政策底线,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管钱,更好地确保财政资金和各级干部“两个安全”。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整体联动,把严肃财经纪律、整肃财经秩序作为全州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构建“大监督”格局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审计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财政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规定,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全州定期通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会议要求,各县市、各部门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情况要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州政府目督办和州财政局。同时,为严肃会风会纪,会后要求州政府目督办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对本次培训会的参会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对没有严格按照会议文件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或没有履行会议请假手续的县市、单位、部门进行全州通报。(史在玲)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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