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其中提出了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公租房“租改售”试点等多项改革措施,并在成德宜乐遂5市开展共有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和公租房“租改售”试点工作,将给普通市民的生活带来直接变化。
>>公积金缴存“提低控高”
根据《方案》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提低控高”:提高中低收入职工缴存比例,严格按工资的5%-12%计提;控制高收入管理者的缴存基数和比例,严格按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12%计提。公积金使用范围放宽,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覆盖原两种制度分别保障的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根据《方案》,我省将于今年7月底前出台实施意见,12月底前完成并轨。
>>共有产权住房探索试点四川省将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逐步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由政府开发建设,限定面积等建设标准,向中低收入居民出售部分产权(原则上占50%-70%),其余产权份额归政府所有。该政策将先在成都、德阳、宜宾、乐山、遂宁试点,全省从2016年起着手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成德宜等5市试点公租房“租改售”
今年第3季度,我省将在成德宜乐遂5市开展公租房“租改售”试点,公租房向自愿购买的保障对象出售40%-60%的产权,出售后政府与保障对象形成共有产权。明年6月形成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制度,纳入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管理。《方案》确定2014年底前将30%的公租房定向供应给农民工。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