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 凉山8个项目入选
12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53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153项)。四川19个项目上榜,至此四川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已达137项。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表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称调整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四川此次入选的项目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与民俗8个大类。古蔺申报的“古蔺花灯”、九寨沟申报的“登嘎甘?(熊猫舞)”、大邑县申报的“西岭山歌”等8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非遗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是指此前已进入前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第四批申报时,由于申报地区和单位不同,只能以扩展保护单位的形式将其申报项目作为扩展名录项目。黑水县申报的“阿尔麦多声部民歌”(多声部民歌)、资中县申报的“中型仗头木偶戏”(木偶戏)、阆中市申报的“阆中丝毯织造技术”(地毯织造技艺)等11个项目入选扩展名录。
此外,入选的19个项目中,有8个来自民族地域风情浓厚的凉山州。其中,凉山美姑县有“毕摩音乐”“毕摩绘画”“凉山彝族尼木措毕祭祀”3项入选,为全省入选数量最多的申报地区。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