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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交警15小时火速破案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03-21 23:11:18 浏览:   【】【】【

2014年10月30日凌晨4时许,在西昌市川兴镇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车牌为川WWQ7**的大众汽车将路上骑自行车的湛某某当场撞死后逃离现场,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在接到报警后,经过全中队民警的精密侦查和通力配合,于当晚20时许将嫌疑人顾某某抓捕归案。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2014年10月30日凌晨5时05分,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川兴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撞人车辆已经逃离,被撞的人还躺在血泊中。事故中队的指导员李朝阳和值班民警立即出发。到达现场后,经120救护人员确定当事人湛某某在被撞后当场死亡。民警们当即在指导员李朝阳的部署下,展开现场勘查并在周边寻找线索。

 

经过民警们细心寻找,发现了该车辆撞击时掉落在现场周围的保险杠碎片、大灯碎片和清洗玻璃的喷水壶碎片。事故中队的全体民警立即组成几个小组,兵分八路,走访了西昌市所有的4S店和修理厂进行比对,最后在大众4S店比对出车型为大众**。民警们通过相应的技术侦察手段和细心地排查,终于将一辆车号为川WWQ7**的大众**汽车锁定为重大嫌疑车辆。确认车牌后,他们立即调取了关于该车辆的所有信息,得知了车主名为顾某某以及他确切的家庭住址。

 

以身试法 悔不当初民警们来到嫌疑人顾某某的家里,没找到顾某某本人,但找到了他的父亲,在民警耐心的劝导下,终于通过其父亲找到了嫌疑人及肇事车辆,并对嫌疑人实施了抓捕。经询问,当晚顾某某驾驶着汽车从川兴镇朝进城方向行驶时因自己的疏忽撞上了骑自行车的湛某某,酿成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撞到人后自己害怕承担事故责任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责任,所以心存侥幸地逃离了现场,对此他追悔莫及。

 

以这起案件为例,西昌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中队长曹军提醒广大民众,驾驶时应时刻注意周边环境,切勿盲目自信,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切记绝对不能逃离现场,不要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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