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川在线凉山频道讯 (张振常罗连芬)9月10日,记者从雷波县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该县财政局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
《办法》对差旅费标准制定、出差审批管理、财务报销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对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报销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三是严格报销,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对照标准报销。
四是加强监督,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五是严格问责,县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违纪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据悉,该《办法》从9月9日起开始正式执行。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