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73岁老人引发山火被判缓刑3年
3月27日,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扩大法制宣传效果,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会理法院到案发地—树堡乡,对被告人陈某某犯失火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现已73岁高龄。2013年3月8日14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会理县树堡乡坝子村10组小地名“大水塘”处自家承包地里点火烧地埂时,因天干风大、无法控制火势,不慎引发山火,造成树堡乡坝子村10组“三家村”(小地名)处的国有林、集体林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81.63亩,烧死油桉树、云南松幼树9571株,成材树2296株,直接经济损失361220元。
法庭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