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邛海湿地五期恢复工程小渔村房屋征收范围内停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抓住邛海生态治理的有效时机,西昌市2008年起着手对邛海湿地进行恢复建设,通过退塘还湖、退田还湖、退房还湖和浅滩清淤疏浚等扩容工程对邛海周边湿地进行恢复。邛海湿地恢复工程分为六期,2012年底完成了前四期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生态效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支持。目前,邛海湿地五期恢复工程中涉及的小渔村房屋征收工作正有序开展,为确保广大游客及市民的人身安全和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小渔村房屋征收范围内停止营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适用范围为西昌邛海湿地五期恢复工程小渔村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
二、凡在上述征收范围内自营或租赁经营的业主,必须在2014年5月30日前停止所有经营活动。
三、消防、安监、交通、城管、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执法部门将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依法进行整治和处理,确保征收范围内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特此公告。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