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凉山日报3月11日讯(记者 李仁芳 比木日洛)3月9日至10日,凉山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昌举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各位副州长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切实做好分管工作的思路及打算。听取了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及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对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及工作部门负责人2014年度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王金铁在会议开始时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王东明书记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严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干部关,加强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领域的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评议,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州委翟占一书记在州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讲话中要求“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严把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关,加强任后监督,认真组织代表评议,推进干部作风检查和履职情况监督常态化,督促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近期省委转发的《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健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任期述职等制度,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召开这次专题常委会会议,一方面,听取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切实做好分管工作的思路及打算,确保州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力推动州委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见效。另一方面,听取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及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并进行2014年工作满意度测评,切实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全力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还进行了会前学法,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筠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法》专题辅导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正林、刘建蓉、钟承先、何绍忠、海来木呷、李军、周斌、秘书长康曦出席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胡云、杨卉、周德文、施遐、余毅、白云、肖春、朱学雷列席会议。州政协副主席季晓静应邀参加会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跃平、蔺伟,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波,各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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