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查处一起乱涂乱写小广告行为
3月24日凌晨2时许,一中年男子在宁南县白鹤滩大道金典歌城附近利用墨汁在墙面和广告牌上涂写“办证”广告时,被正在街面巡逻的特巡警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挡获。经城管局和特巡警大队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康某,湖南人,受雇于一个办假证的老板,以一天80元的价钱,在宁南县城广告牌和墙壁上涂写“办证”广告,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市容市貌。县城管局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清楚并处以罚款。经过教育,康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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