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完成2014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德昌县在兑现2014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严把“四关”,确保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全部兑现到林权所有者手中,达到保护森林资源,发挥生态效益的目的。
一是严把责任关。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审计、监察局等负责监督。同时与集体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区域、面积、地点、双方权利和义务、责任等。
二是严把公示关。由村社负责张榜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领取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户主姓名、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总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是严把审核关。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兑付花名册报县林业局审核同意后,将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划拨到各农户“一折(卡)通”。
四是严把资金到位关。县林业局负责兑现,按审核后的兑现花名册兑现补偿基金,采取“一折(卡)通”的形式全额兑现到集体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手中。兑现结束后,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将采取跟踪审计和监察,严禁抵扣、代领、截留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目前已兑现完2014年度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23306亩,补偿基金771.88万元,涉及20个乡镇,6204户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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