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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德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11-21 13:01:25 浏览: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中国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sz.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德昌县德州镇惠民路66号,邮编:615500,电话:5202829,电子邮件:yuerdc@126.com)。

一、概述2014年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审核领导,指定专人上报,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发改经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统计局、环保局、农科局、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政务中心、档案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和完善了《德昌县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法》、《德昌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德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德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按照乡镇、部门报送,县政府办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等程序,逐层把关,依法公开。

(二)强化监督,促进工作落实,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公开中的问题逐一提出更新和改进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违规、违纪或泄密行为的,按照《德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问责追究。

(三)着力完善政府门户网站1. 基本信息公开。

(1)“规划计划”栏目。责任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2)“统计信息”栏目。责任部门:县统计局。

(3)“招投标信息”栏目。责任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政务中心。

2. 重点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栏目。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2)“保障性住房”栏目。 责任部门: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德州镇。

(3)“环境保护”栏目。责任部门:县环保局。

(4)“价格和收费”栏目。责任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5)“征地拆迁”栏目。责任部门: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

3. 便民服务。

(1)“商品房买卖”栏目。责任部门: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2)“刻制印章审批”栏目。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3)“交通设施”栏目。责任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

4.设立新栏目。

“行政权力公开”栏目。

新设立“行政权力公开”栏目,其内容各单位已上报,经县法制办审核后,县网管中心挂网。责任部门:县法制办。

在“重点信息公开”栏目中新设二级栏目。

(1) 新设立“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责任部门:县政务中心。

(2)新设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栏目。责任部门:县委编办。

在“便民服务”栏目中新设立二级栏目。

(1)新设立“劳动合同及仲裁”栏目。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新设立“房屋产权登记”栏目。责任部门: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5.合并无内容栏目。

合并便民服务类“前置审批”、“后置审批”、“验资”、“划资”四个栏目,其内容移至“名称预先核准”栏目下。责任部门:县工商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取得实效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部署完毕,机构制度完善,截止12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填报政府信息3447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1447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面:财政信息4条,食品安全信息17条,环境保护信息11条,安全生产信息21条,价格收费信息2条,依法行政信息16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3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7条。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保留、取消、调整信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和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和重点减排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和抢险救援进展、政府举措、处置进展等信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的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全县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考生资格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信息公开。

(五)认真做好“12345”州长公开电话和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办理工作。我县“12345”州长公开电话办理暂无专门办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目前由县政府办负责办理。主要程序有:由县机要局及时下载“12345”州长电话办理件;接件后,由常务副县长牵头,分管副县长负责,落实经办部门,办结后,由县政府办草拟回复,回复件报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签,重要事项经县长审签后按时经专网回复。2014年已办理“12345”州长公开电话交办件56件,按时办结率100%,书记县长信箱交办414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办法》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概况信息。

公开了德昌县情介绍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领导信息,主要包括县政府领导简历、分工、活动、讲话。

公开了计划总结,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意见等。

公开了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德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2.法规公文。

公开了法规信息。

公开了规章信息。

公开了公文信息,主要包括县政府德府发、德府函及县政府办公室德府办发、德府办函文件。

3.工作动态。

公开了政务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十件实事办理情况、惠民行动实事项目、政府自身建设、经济建设等。

公开了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以及工业、投资、市场、财政、金融、物价等统计数据。

4.人事信息。

公开了公选公招信息,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等。

5.财政信息。

公开了采购与招标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公告,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比选)公告、中标候选公示、中标结果等。

6.政府事项信息。

公开了政府事项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z.gov.cn/)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指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完善了网络、建成开通了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要求,全年未收取相关成本费用,也未发现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74人。

2014年,全县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增设计算机、触摸屏等设备,印刷宣传资料、培训资料、政府网站建设和更新费用4万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扶贫、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土地矿权、政府采购、投资项目信息等需要进一步公开。比较重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公开政府信息,还需加强利用政府网站这一有效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适合农村、社区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2.社会各界对《条例》的颁布实施充满期待,但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尚不熟悉,对主动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对依申请公开程序、渠道、处理流程等都知之甚少,运用《条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把握《条例》、执行《条例》的主动性不够,还没有完全把《条例》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改进措施。

1.

加速外网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县级各部门和有条件乡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依法有序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定,做好上网信息涉密审查工作,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防止受到入侵和攻击,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发挥好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完善县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汇集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农村、社区群众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逐步形成县、乡镇和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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