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凉府发〔2014〕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全州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08〕11号)要求,结合我州发展实际,州重点项目办公室在多次征求各县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拟定了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经州委、州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下达。
2014年全州重点项目共涉及农林牧水利、交通、能源、工业及服务业、城市建设、民生及社会事业等六大类135个,总投资3658亿元,2014年计划完成投资70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65个(详见附件1),总投资297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34亿元;新开工项目70个(详见附件2),总投资682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69亿元。
2014年是我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凉山“三级跳”第二级跨越的关键之年。突出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和支撑引领作用,保持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加快实现凉山全域全程全面小康意义重大。各县市、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准确把握宏观政策取向,紧紧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过千亿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一、建立进度台账州重点办将以下达的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基础,建立全州重点项目进度台账。各县市及州级相关部门要针对本县市、本部门列入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重点项目,建立项目推进详细台账,并确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向州重点办报送项目推进情况。
二、完善工作措施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要对照下达的计划,细化本县市、本部门重点项目推进措施。一要确定项目联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二要明确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开工时间及年度投资目标计划等。州委、州政府将按照细化后的项目推进措施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加强工作协调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由项目业主或责任单位向项目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反映,也可直接向州重点办反映。州重点办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需要和州委、州政府督查督办情况,召开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上报工作计划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请于3月底前将细化后的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报送州重点办。联系人:王俊杰,联系电话:3220600,电子邮箱:741526438@qq.com。
附件:1.凉山州2014年重点续建项目计划表2.凉山州2014年重点新开工项目计划表3.2014年凉山州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月报表(样表)凉山州人民政府2014年3月10日
源凉山新闻网/图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