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凉府发〔2014〕1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应对危机、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我州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损失,着力解决我州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完备、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基础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就加强全州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健全预案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基础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扩大社会参与,提高全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开发开放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事故预防、信息告知、善后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广泛宣传,全面准备,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夯实基础。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州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因地制宜应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强化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
三、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一)完善应急工作领导与指挥体系。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对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县市政府由常务副县市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由州、县市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处置工作。当突发事件扩大或复杂化,超出了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或处置职责时,由应急委员会直接指挥。
(二)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做到专门机构管事、专门人员办事,充分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县市政府要成立应急委员会,将政府总值班室整合到政府应急办,专职工作人员不能少于3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选配1名责任心强、文化素质较高的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州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应急管理工作涉及多个科(室)的部门,要明确一个综合协调科(室)。其他州级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州政府应急办要认真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并负责指导、督促全州应急处置,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资金和物资管理,应急宣传与培训,应急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和问责制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完善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在全州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中严格逗硬,加大惩处力度。监察部门要会同应急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和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有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做好不定期抽查工作,如实通报、督促整改发现问题,表彰奖励日常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
(四)努力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司、法人和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人力等方面的支持;要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结合我州实际开展应急管理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要与周边市州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协同机制和应急管理交流合作机制;要利用和整合全州各行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努力提高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规划建设、防震减灾、环保、畜牧、国土资源、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交通、通信、能源、民政等部门的应急保障能力,统筹考虑应对突发事件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恢复重建等的有效衔接。
四、着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一)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州应急委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会商分析会议,分析突发事件发生趋势,研究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本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增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各县市政府和州级各部门有关应急管理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大活动要及时向州应急委办公室报告。
(二)全面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水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县市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县市政府和州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已颁布施行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2小时内书面将相关信息报送到州政府应急办,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原则上不得越级上报。同时,要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和基层信息员的作用,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社会焦点、热点问题,主动挖掘深层次信息,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强化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总结汲取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应急性。要坚决防止不顾实际照抄照搬上级预案的现象,要克服和解决应对措施不具体、工作流程不清晰、执行主体不明确、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确保预案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用得上、行得通。要注重内容开放,重视制度创新,立足实际提出一些新设想、新思路,在应急指挥体系、处置程序等方面体现高效率。每项专项预案都要编制简明扼要的操作规程,报同级政府应急办备案。
(四)确保应急演练常态化制度化。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应急演练的主动性,建立应急演练工作制度,明确演练准备、实施、总结等不同阶段的细节要领,确保应急演练常态化。州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每年必须组织一次专项预案的联合演练,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以上单项演练,各县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实战演练,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医院、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人群聚集场所每年必须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政府要设立演练专项资金,要从人力、技术、物资等方面对应急演练予以支持。演练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演练评估、分析、总结工作,及时对演练方案进行充实调整,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五)继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解放军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要进一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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