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执行
凉府办函〔2010〕110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通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09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和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07〕34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发〔2008〕34号)等文件要求,州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州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2009年度纳入州考核评估的公开责任主体75个,其中,县市人民政府17个、州本级行政机关43个、省垂管部门8个、州级相关事业单位7个,依据《凉山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发布系统》填报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等相关情况考核,总体情况是:填报发布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责任主体74个,占公开责任主体的98.6%;未按规定填报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责任主体1个,占公开责任主体的1.4%。
二、考核得分情况(一)县市目标考核结果。
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分别有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昭觉、雷波、喜德、盐源等10县市,占59%;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分别有布拖、金阳、美姑、甘洛、越西、冕宁、木里7个县,占41%。
(二)州本级行政机关考核结果。
州本级行政机关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单位32个,占75%;90分以下的单位10个,占23%;未按规定填报发布信息的单位1个,占2%。
(三)省垂管部门考核结果。
省垂管部门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单位6个,占75%;90分以下单位2个,占25%。
(四)相关事业单位考核结果。
相关事业单位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单位3个,占43%;90分以下的单位4个,占57%。
附件:1.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评估结果表(县市)2.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评估结果表(州本级行政机关,省垂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评估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评估结果
源凉山新闻网/图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