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凉府办函〔2015〕19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30日凉山彝族自治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4〕29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4〕22号),设立凉山彝族自治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简称州扶贫移民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州扶贫开发和两资资金管理办公室职责中的扶贫开发职责、原州移民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州扶贫移民局。
(二)将原州扶贫开发和两资资金管理办公室职责中的两项资金管理职责划给州民宗委。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州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州外机构或组织在州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三)承担全州扶贫开发、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州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稽查、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工作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五)拟订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州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七)承担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凉山彝族自治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建议报告、重要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公开、政工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绩效考核、印章管理、党政信息的编制上报;负责精神文明、节能降耗、综合治理;负责机关资产和后勤管理;负责凉山扶贫移民网的日常运转和维护等工作,负责政务微博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二)政策法规和信访科。
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移民工作调研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扶贫开发、移民工作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州委、州政府提供扶贫开发、移民工作政策法规咨询;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扶贫开发、移民工作年鉴、史志编写及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承担相关政策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重大执法合法性审查;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来信来访及上级交转件登记、呈报、交办、督办、回复;承担扶贫开发、移民信访接待、办转、调查回复、督查督办;拟订移民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局长信箱登记、呈报、交办反映事项、督促、回复;负责维稳工作,做好稳定动态把握、形势研判、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指导督促不稳定隐患和苗头的排查化解,负责处置重大涉稳问题,负责或参与处置有关稳定突发事件;负责信访维稳检查指导、考核及对外联系工作;研究制定信访维稳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三)扶贫规划和开发指导科(信息统计科)。
负责指导编制区域性、专项性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性扶贫开发规划评估和调整工作;负责编制省、州专项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扶贫开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县(市)扶贫开发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编制;负责组织开展精准扶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民生工程实施的指导、管理,按审批权限负责实施方案变更、审查;负责组织开展扶贫项目、民生工程的检查、验收、评估;负责年度扶贫工作考核;负责拟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组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参与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稽查,参与扶贫对象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扶贫统计监测信息和贫困人口监测录入审核、上报;负责扶贫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州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扶贫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撰写统计分析报告;负责贫困人口台账管理。
(四)社会扶贫科。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业和州内“4+5”帮扶的联系服务工作;负责东西扶贫协作,中国扶贫基金会、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展扶贫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国内外慈善机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开展扶贫济困与交流合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定点联乡驻村帮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州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驻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负责金融扶贫工作,负责协调并指导、管理州扶贫开发协会工作;负责社会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信息工作。
(五)移民规划安置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审核项目业主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项目核准申报工作;组织或参与移民安置规划的调查、咨询和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州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建设。
(六)移民后期扶持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负责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向国家和省申报新建水利水电工程后扶人口指标;按季度审核全州后扶人口;负责拟订移民后扶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编制、审核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后扶项目实施;负责开展贫困对象、水库移民生产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开展移民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七)计划财务科(审计稽查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扶贫、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和法规;拟订移民资金使用计划;拟订移民资金管理、支付办法;负责制定内部审计、稽查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配合、参与国家审计、稽查等部门对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开展的审计、稽查等监督工作和整改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有关事项;承担机关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州扶贫移民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州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3名。
五、其他事项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本规定由凉山州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凉山州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源凉山新闻网/图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