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
关于开展全州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15〕22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近期,省政府将对我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为做好迎检工作,州政府决定在省对州考评之前,开展全州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一)组织保障(20分)。主要考核评价各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考核、信息与宣传等情况。
(二)整合投入(20分)。主要考核评价各县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统筹规划、资金整合、配套落实等情况。
(三)规模质量(30分)。主要考核评价各县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和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
(四)开发利用(20分)。主要考核评价各县市高标准农田区域内的工程管护责任落实、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产业培育与发展等情况。
(五)验收认定(10分)。主要考核评价各县市对年度高标准农田的验收认定和列表、上图等情况(此项工作刚启动,作为考察内容均不扣分)。
二、考评方式(一)考评组织形式。考评工作由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承担,采取县市自查和州级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二)考评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县市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县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建设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
2.查阅资料。根据考核评价内容,查阅县市自查材料和档案资料。
3.现场抽查。现场抽查相应项目区,重点核查示范区建设规模、质量及投资完成情况。
4.走访群众。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20户以上,由县市自查时完成),考评组现场核实相关内容。
5.综合评分。根据《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凉山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暂行细则》和《综合考评量化指标表》,综合评分。
三、考评结果等级划分考评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70—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评时间各县市要于2015年7月23日前完成自查考评,并将自查材料报送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级抽查于2015年8月5日前完成。
五、注意事项(一)各县市报送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材料包括:《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自查报告》(包括项目任务完成、资金完成、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效益评价、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和自查结论等内容);《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效益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综合考评评分表》(附件6);《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附件7)。
(二)各县市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做好自查迎检工作。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部门联动,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三)在考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严格控制车辆和人员,客观、公正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四)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王剑忠,联系电话:6995745、13981514055。
附件:1.凉山州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2.凉山州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任务分解3.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4.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效益完成情况统计表5.综合考评量化指标表6.综合考评评分表7.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0日
源凉山新闻网/图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