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凉府办函〔2015〕18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方案》(川府发〔2013〕6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金融IC卡在我省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105号)精神,有效发挥金融IC卡在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动金融IC卡在我州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现实意义金融IC卡是以智能芯片为介质的银行卡,相对于传统磁条银行卡,具有计算能力强、信息存储容量大、安全性高、支付快速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金融支付、身份认证、信息管理等综合服务。以移动支付为基础的移动金融,创新性地将银行账户通过金融IC安全芯片嵌入到不同形态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将为公共服务、电子商务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我州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完善支付受理环境;有利于拓展移动金融服务领域,培育多元化的信息消费市场,助推抢占移动电子商务高地;有利于推动金融信息化与社会管理信息化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节约社会资源,改善民生。
二、工作目标(一)金融IC卡规模发行。从2015年起,在县级以上城区停止发行磁条卡,新发行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逐步在乡镇推广金融IC卡;在2016年底形成以金融IC卡为主的局面,金融IC卡在银行卡中的占比达到50%以上。
(二)金融IC卡多领域应用。鼓励西昌市先行先试,推动金融IC卡电子现金在公交、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公用事业缴费、停车场、长途汽车站、交通违法罚缴等领域的应用。2015年底前至少在州内一个县市实现刷金融IC卡乘坐公交、出租;全州4A以上重点景区门票、缆车售票点可受理金融IC卡。
(三)移动金融快速发展。立足金融IC卡多应用,积极探索移动金融产品创新、应用创新。2015年底前力争发行符合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标准的移动金融产品,实现在公交、出租服务领域的应用。2016年底前移动金融产品批量发行,实现部分金融、消费领域的应用。
(四)智能公共服务体系形成。2016年建成地方平台并接入省级基础服务平台,支持金融IC卡跨地区、多领域应用,加入全省移动金融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互联互通。
三、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各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整合公共资源向金融IC卡开放,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二)市场运作。在尊重现有市场格局、主体与产品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企业公平竞争。
(三)规范发展。依托四川省基础服务平台,实施全省统一的金融IC卡行业应用技术规范,构建安全规范的金融创新环境。
(四)鼓励创新。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鼓励探索创新符合民生需求、利于产业发展的技术方案、商业模式、应用场景,提升金融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
(五)联网通用。贯彻落实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相关政策标准,推动金融机构间基础设施、受理终端、应用信息共享,系统互通,减少重复投资,促进金融IC卡行业应用的“一卡通用”。
四、实施步骤(一)试点阶段(2015年6月至12月)。以西昌市市民卡建设为契机,以公共交通为突破口,实现金融IC卡在西昌市的公交应用,同时在出租车、停车场、住宅小区、长途客运站、厂区、园区等领域选择1至2家开展金融IC卡应用试点。力争实现全州4A以上重点景区(包括螺髻山景区、邛海泸山景区、冕宁灵山寺景区、泸沽湖景区)门票、缆车售票点可受理金融IC卡。力争发行符合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标准的移动金融产品,实现移动支付在公交、出租车的应用。
(二)拓展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拓展金融IC卡在西昌市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西昌市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电、气、广电等公共服务行业向市民卡地方平台开放,实现金融IC卡通过POS、ATM、互联网和手机客户端进行缴费。推动市民卡地方平台接入省级基础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以市民卡地方平台为基础,在州内部分经济发达县推广金融IC卡应用。移动金融产品开始批量发行,实现部分金融、消费领域的应用。
(三)推广阶段(2017年1月之后)。拓展金融IC卡在其他行业应用,并在全州推广。相关部门向市民卡平台开放,实现金融IC卡加载个人身份验证、个人政务信息等功能。实现金融IC卡向移动金融全面升级,基本实现金融IC卡应用领域全覆盖。
五、工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规建局、州卫计委、州商务局、州教育局、州旅游局、州金融办、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山州金融IC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日常工作由州金融办和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统筹,建立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在州金融IC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支付为抓手,制定金融IC卡在本行业应用的扶持政策及措施,积极组织推动金融IC卡在本行业的应用,推动本行业资源向金融IC卡开放,实现金融IC卡在我州公共领域的推广运用。
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负责制定全州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领域运用的实施方案,统一技术标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发卡银行工作,鼓励银行机构拓展金融IC卡多领域应用,推动各机构按时完成软硬件改造、机具投放和金融IC卡发放任务;协调银行和地方平台接入省级基础服务平台。协调金融IC卡相关主体按照州政府总体部署和人行成都分行要求,结合凉山实际,配合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建成后的数据服务和营销服务。
州金融办:与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统筹全州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领域应用工作,及时传达州政府要求,收集各部门、各行业、各县市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州政府汇报,协调建设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州经信委:参与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接入凉山州金融IC卡应用体系和接入单位(系统)与地方平台实现有效对接,配合做好对州级有关部门(系统)参与凉山州金融IC卡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保障网络畅通。
州交通局:负责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直接使用金融IC卡电子现金支付乘车费及通行费。
州人社局:负责推动加快发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大力推进“五险合一”,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待遇。
州公安局:负责推动将全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管理信息加载到金融IC卡,利用金融IC卡实现交通违法罚缴等。
州卫计委:负责推动实现跨医疗机构健康信息、就诊信息共享和新农合结算,在金融IC卡上加载健康应用,促进“居民健康卡”与金融IC卡的融合运用,实现就医一卡通。
州规建局:推动相关企业实现应用金融IC卡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燃气费等,综合利用互联网终端和移动金融开展线上缴费。
州教育局:负责推动辖内各学校将校园卡与金融IC卡结合,实现金融IC卡应用于宿舍门禁、食堂就餐支付、图书馆借书等。
州商务局:负责推动基于金融IC卡安全芯片的手机信贷、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等移动金融创新业务在电子商务贸易中的应用。
州旅游局:负责做好金融IC卡在旅游景区应用的统筹规划,指导辖内景区将电子现金应用于购物、餐饮住宿等。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指导和协调下,发行符合PBOC3.0标准和《四川省金融IC卡行业应用规范》的金融IC卡,根据市民需求对本行发行的金融IC卡加载相关服务,管理账户资金;涉及行业收单业务的商业银行,做好本行机具改造布放和系统升级,并作为参与主体,加大对金融IC卡应用改造和投入。
各县市政府:按照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IC卡应用推广工作机制。西昌市政府积极落实相关措施,先行先试,探索可推广、易复制、可持续的金融IC卡多应用工作模式。其他县积极跟进,按照总体目标推动金融IC卡工作,促进信息消费,方便群众。
(三)强化督促考核。州政府将金融IC卡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同时,按照“自愿参与、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参与投资,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深入宣传实施金融IC卡建设的重要意义,普及运用基本知识,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金融IC卡建设带来的方便,为推动金融IC卡在我州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7日
源凉山新闻网/图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