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七届五次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现2017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彝区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全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推进均衡发展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控辍保学”为重点,以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教育扶贫提升工程、职业技术培训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教育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县教育发展水平。
二、实施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布局,“一校一策”原则,科学规划县域内学校发展规模。建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村完小,根据实际情况撤并不适合办学的教学点,资金投向主要面向农村薄弱学校,立足改善寄宿制及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二是坚持够用、实用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基本办学需要,杜绝超标准建设。
三是坚持县级统筹原则。由县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州级和县本级财政投入资金,根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任务和完成时限等因素合理分配。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原则。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县教育局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分校实施,逐乡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发展目标按照上级安排,我县作为州内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首批纳入大凉山彝区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县,到2016年,全县教育事业主要指标达到全省民族地区平均水平,到2018年,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事业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附表一)。2017年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验收。
1.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基本消除辍学现象。到2018年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和1.8%以内,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
2.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到2018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教育结构更加合理。
3.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全面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全部清除校内危房,在2015年前,完成D级危房还建。到2017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教师队伍全面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按标准配备学前、高中和职业教育教师编制,按编制补齐各类教师。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大幅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开展教育对口支援活动,多渠道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工作措施(一)强化主体责任,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体系。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通过分年度在镇级和规模较大乡所在地新建和改建一批中心幼儿园、利用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后的富余校舍改建乡校幼儿园和在小学开办附设学前班等形式,形成以县城、片区为中心,各乡镇、村完小为网点的,双语教育为特色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办学体系,全面提高全县3-6周岁适龄儿童入园率。具体方案见附表二。
2.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要立足长远,根据本区域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结合方便就近的原则做好农村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建设标准和《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要求,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要厉行节约,不得建设超标准、高收费幼儿园。
(二)以义务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
1.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家长”共同负责的“六长”责任制,采取“县领导包片、教育局包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学校和教师包村小和班级”的“五包”措施,分层签订《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书》,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严格义务教育执法检查,严格干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类补助与村组干部和学生家长送子女入学的表现挂钩。县政府将定期组织教育、公安、民政、财政、计生等部门和乡镇,对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就学情况、流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封堵辍学漏洞,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巩固。
2.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目资金,优先保障D级危房的还建,重点安排村小(教学点)、乡(镇)中心校等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项目。基本消除县城超大班额现象,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在人口分散的乡镇中心位置,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需寄宿的学生都能寄宿的需求,切实消除“多人一铺”的现象。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室建设。加强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川教〔2011〕68号),配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卫器材。附表三、四。
(三)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提高高中教育水平。
1.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新建甘洛二中,逐步剥离甘洛中学高中部,把甘洛二中办成县内纯普通高中。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合理测算校舍需求,按照“安全、够用、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力戒脱离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禁止超规格、超豪华规划建设项目。附表五。
2.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确保初中毕业生基本能接受高中教育。逐年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高普通高中入学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畅通高中教育出口通道,全面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四)实施和职业技术培训工程,提高职业教育水平。
1.加强职业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职业教育学校的投入,加强校舍建设,配置实训设施设备,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水平。
2.实施免费职业教育政策。继续实施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吸引学生参加职业技术教育,力争到2018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都能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提高甘洛彝区青年成长成才、就业创业能力。
3.实施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比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政策,组织更多彝区中职学生到州内外中职学校就读。
(五)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多渠道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1.加强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按照教育信息化有关“三通两平台”建设的要求配齐信息化设备设施,加强教师信息化运用能力培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应用,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现代化水平。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规定,按照上级“各项目县必须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教育装备专项使用”的规定。
2.多渠道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在继续开展成都七中网校远程直播、录播、植入教育的同时,多渠道引进内地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应用。
3.突出典型引领。选择基础较好的2—3所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全覆盖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向全县学校推广,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和运用范围。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及时补充合格师资。通过安置特岗教师、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培养学科教师和双语教师、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等形式,拓展并创新教师补充渠道,及时在编制范围内补充合格师资,切实满足教育发展对教师的需求。按照“县管校用”的改革思路,实行县城教师到乡(镇)学校、乡(镇)中心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轮流任教的轮岗交流机制,每年交流轮换教师不低于县城在职教师总数的5%,保证村小(教学点)配备充足合格师资。从2015年起,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选竞优必须有一年以上从事农村教育的经历。义务教育阶段新增教师必须安排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2.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好“国培计划”、《行动计划》教师培训等项目,加强中小学校长、学科教师、双语教师培训。运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做好优质教育资源的消化吸收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手段,提高教师素质。
3.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待遇。加大教师的住房改善力度,将教师纳入县城公共租赁房保障范围并优先予以保障,切实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继续加大乡镇学校教师工作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并配备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设施,满足教师工作和生活需要。落实艰苦贫困地区教师特殊待遇政策,按岗位发放乡村教师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和生活补助,建立薪酬待遇向农村边远艰苦学校教师倾斜的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4.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在开展好内地对口支援甘洛教育的同时,组织辖区内教育发展较好的校支援教育基础薄弱的校,形成校对校的结对关系。
(七)加强双语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积极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改革。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完善思路,提高质量,适度发展”的双语教育发展思路,积极开展两类模式双语教育。
2.提高双语师资业务水平。加大双语骨干教师、学科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实际教学能力。加强对不懂彝语教师的彝语教学辅助语言培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语言沟通能力。加大优质双语教育资源开发力度,扩大优质双语资源的覆盖和应用面。
3.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配齐学科教师。建立和完善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听课、评课、上示范课制度,加强教师备课、讲课、课堂教学等教学过程管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育效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八)落实资助政策,充分保障学生就学权益。
1.全面落实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按“应补尽补”的原则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2.抓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实施。管好用好农村高海拔取暖补助经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政策和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按照现行政策,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补助生活费,切实保障学生就学权益。
五、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指导和推动。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摸清底数,对每一所存在基本办学条件缺口的学校制订专门方案,形成本辖区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将实施方案报送县教育局。
(三)保障经费。按照州级经费统筹安排原则,每年新增州级保障资金1亿元、新增县级保障资金不低于0.2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改善教师工作生活待遇。
(四)完善宣传教育机制,提高群众政策法规意识。一是建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机制。按照《依法治县实施意见》要求,教育、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特别是要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力度,使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乡村、进农户。依法打击组织和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保护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意识,形成家庭重视教育、政府大办教育、社会尊重知识、崇尚文明的浓厚氛围。二是完善惠民政策宣传教育机制。要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实施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增强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权,并将其纳入学生时事政策和爱国主义教育范围,使教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激发群众送子女上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惠民政策及教育项目公示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示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教育建设项目以及政府在改善教育民生等方面的重大举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对政府重视教育、发展教育的认同。
(五)强化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各类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建设程序,强化项目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要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坚持勤俭节约,杜绝超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不得将财政资金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拉大教育差距。规建、发改、财政、项目学校等部门单位依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确保质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按时交付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每年进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对挪用、侵占专项经费,及时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确保教育项目规范有序,资金管理安全高效。
(六)加强监督检查评估。建立督查机制,县人民政府组织督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等形式到乡、校蹲点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加快项目实施、“控辍保学”等方面的工作,对各地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投入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形成督查评估报告,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和动态调整上级投入。教育部门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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