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学习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检察官学习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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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您整理提供的严以用权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阅读与借鉴。
《贪途欲海无归路》是湖北省委、省纪委拍摄的一部很有教育意义的警示片,该片以纪实的手法讲述了湖北省随州市原政协主席樊建国在任职期间,权力入股、疯狂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558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局原副局长丁昌池,高息受贿、巧夺豪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78.69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原党委书记刘元明,道德败坏、大肆贪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81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的三个典型案例。在我市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期间,我有幸观看了此片。观影完毕后,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憾,感慨颇多。但归集到一点,我的感受是,他们三人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的不归路,就在于没有正确地对待手中的权力,没有珍视人民给于的重托,而是把权利当成捞取金钱、美色的手段,最终必定会“自掘坟墓”走向腐化堕落之路,走向人生的最低谷。“世上真的没有后悔药”,他们的一时之念,一时之为,必将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毁灭自己的幸福生活,害己,害人,又害家庭,教训真的十分惨痛。正因为他们的贪利,给国家也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反思教育片给我们到来的启示,我认为要防止腐败,就需做到
“严以用权”,把严以用权当成为人处事的基本信条,行为举止的基本准则。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严三实”
的重要论述,要求全党同志“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当前,“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正在我市轰轰烈烈进行当中,而在其中最关键的是“严以用权”。樊建国、丁昌池、刘元明三人之所以锒铛入狱,之所以成为人民的罪人,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没有做到“严以用权”。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贪途欲海无归路》的感受,我想对“严以用权”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以期与大家共勉。
一、“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党性原则必须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过好权力关。我们要深知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一部分。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的道理。也正如警示教育片所总结的“必须时时刻刻坚持公权为民,不能一丝一毫的私用,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应该说,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各级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自觉地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考虑问题和行为方向的出发点和归宿,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以强烈的责任感造福于人民。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要“如履薄冰”、谨慎行事。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做廉洁奉公的模范。
二、严以用权就是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权力如流水,在沟渠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则将淹田毁屋,造成灾害。这是一条多么浅显的道理呀。领导干部唯有树立法治思维,谨守权力边界,让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严以用权就是在其位,谋其政。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一些权力失范、失控现象的发生,与领导干部缺少责任意识不无关联。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自我提醒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避免因位高权重而忘乎所以。古人论为官,推崇“清、慎、勤”。“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三十六字官箴”自明代由无极县令郭允礼提出以来,一直是官场廉吏奉行的为官信条,也是朱镕基总理为政的座右铭。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严于律己的故事曾被口口相传,“老实人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神”则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这些经验和传统,都为今人留下了镜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论述,正是从价值层面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对古今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焦裕禄、孔繁森等优秀干部典型,之所以令群众长久怀念,正在于无论地位高低,始终秉持为民情怀,一心一意将手中权力用于服务人民。反之,像樊建国、丁昌池、刘元明这样一些腐败分子,起初或不乏为民之志,但在追逐权力的过程中逐渐堕落,将公权异化为谋私工具,终至身败名裂、令人不齿。
四、严以用权就是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是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让领导干部不谋私,不沦为“苍蝇”、“老虎”。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领导干部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十八大以来,
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的落马,向每一位领导干部传递着一个信号,那就是必须严以用权。使用公权力,必须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只有这样,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提出“严以用权”更有着时代性和针对性。“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是勤于自省的审慎,是严守纪律的敬畏,是坚持党性的觉悟;有“严以用权”的警惕,才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为官莫忘“严”。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才能将他律变为自律,变外在的规则为内在的价值,真正将改进作风落到实处,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一位人民心目中永远的好官。
源于查字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