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专家现场守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州有关评标专家的规定。
二、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三、进入评标区后自觉服从评标区的管理规定,不得使用具有任何通讯功能的工具。
四、参加评标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项目、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隐瞒。
五、评标结束前,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应征得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同意方可离开。
六、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七、评标完成后,应及时向招标人出具完整的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
八、评标结束后,应主动归还评标用的文件、表格、资料等材料,不得私自抄录或带离评标现场。
九、遵守评标现场保密义务,不得透露项目评审的过程及结果。
十、若发现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现场监督人员举报。
十一、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标准指导见》的规定获取劳务报酬,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合理要求。
十二、严禁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十三、违反以上规定的,中心将如实记录,并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