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相关工作安排的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州级有关部门,州属及以上各收费单位:按照凉发改价格【2015】126号要求,从2015年1月和2月起分别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和《收费许可证》办理工作,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收费单位于六月底前将本部门收费情况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二、各收费单位于六月十五日前将(发改价格【2015】36号文附件1、附件2纸质表报送州发改委收费管理科(地址:西昌市花园路165号,原凉山州物价局二楼),联系电话:2173598。三、各收费单位于六月十五日前将上年度收费情况通过“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收费年审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sfglliangshan.nacao.org.cn/)报送我委,联系电话:2162407,2162443。附件一、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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