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加强治理公款大吃大喝专项工作
近日,按照《中共凉山州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治理公款大吃大喝专项工作联系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凉纪办〔2013〕29号)要求,州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州直部门治理公款大吃大喝专项工作联系点,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成立加强治理大吃大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接待工作。一是要求州政务服务中心及其部门窗口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任何单位、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宴请。二是州级窗口部门领导到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和调研相关工作,州政务服务中心不安排宴请。三是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到州政务服务中心考察学习,可根据情况安排工作餐,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确定陪同人员。四是各级领导到州政务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和调研相关工作以及其他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到州政务服务中心考察学习,除安排工作餐外,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节约的原则安排一次宴请;宴请不上名烟名酒,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五是州政务服务中心到各县市调研,遵守当地相关接待规定,但不得参加超过当地接待标准的宴请。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