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地税局直属一分局
州地税局直属一分局优惠政策公开信息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一、审批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第129号)。
二、申请条件: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三、申请材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3)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4)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事程序:
1、凡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的企业,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对纳税人申请待批事项进行审查核实转报上级审批机关。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
二、申请条件:
企业从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且其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
三、申请材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告;
(3)总收入明细表 、符合目录主业务收入明细表;
(4)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审批)表。
( 6 )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事程序:
1、凡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对纳税人申请待批事项进行审查核实转报上级审批机关。
五、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