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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务服务中心文明窗口评选的补充规定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12-26 19:07:36 浏览:   【】【】【

为了加强对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科学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按照2010年3月29日上午主任办公会议要求,对文明窗口的评选作出补充规定:凡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式窗口(综合窗口除外)在评选季度文明窗口中,本季度内如有以下情形的均不在参加本季度中心文明窗口评选。

1、办件中有群众投诉的;

2、有逾期件、超时件的;

3、有违规办件,受到效能问责的;

4、群众评价中有不满意、基本没有一次的;

5、工作时间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睡觉的;

6、无故不参加中心和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的;

7、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吃零食的;

8、窗口中有一人迟到、早退合计超过5次的;

9、窗口中有一人事假在三天以上的;

10、窗口中有一人临时外出超过9次的;

11、外出不请假,视为脱岗,脱岗两次的;

12、旷工1次的;

13、在大厅内与服务对象吵架的。

14、中心督察科对请“公假”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抽查核实,如有虚假,视为旷工。

 

源于凉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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