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评标及比选服务指南
一、场地预定
(一)场地除比选外,均实行网上预订,预订网址:www.lszw.gov.cn
(二)网上预定步骤:
1、登陆填写预定信息。
2、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即可进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并通过指定网站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上传立项批复文件、招标核准文件和经备案的公告电子版(PDF或图片格式)。
3、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后,到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立项批复文件、招标核准文件和招标公告复印件以及招标公告的word文档,并缴纳场地预订金2000元。
注意:1、登陆填写预定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整个预定,否则场地自动失效。2、预定后,如因发布补遗文件更改开标时间,请电话联系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场地预定退回并重新进行网上预定,重新预定时需提交经备案的补遗文件复印件。3、如因报名家数或缴纳保证金家数达不到开标要求,请至少在开标前一天告知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取消场地,并提供相应的说明,否则已缴纳的场地预定金不予退还。4、邀请招标,需上传和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招标核准文件、投标邀请函。
(三)比选场地预定
业主在网上随机抽取比选申请人后,电话联系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预定场地,预定后如需更改,请至少在预定时间前一天告知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抽取专家及开标
(一)开标或比选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比选人应邀请监督人员(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监督人员)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开标时,《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应当有半数以上到场,招标代理机构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得是外单位人员。
(三)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已备案的招标文件、已封存好的所有投标文件(含投标申请书、电子文档)、评标需用的表格等必需资料及用品完整地送至相应的评标室内分放好,所准备资料的数量应能保证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评标室内资料和用品准备好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离开评标室,招标人和监督人员到评标专家抽取室抽取专家。比选项目抽取专家在招标人和监督人员到场后即可进行。
(五)抽取专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州发改委审核备案的《四川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登记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回避单位表》,电子招标的项目需提供通过指定网站打印的《投标保证金递交表》;
2、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合同中指定的该项目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及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复印件(自主招标和比选的项目,无需此项资料);
3、业主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业主经办人为业主单位法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业主代表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监督人员(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监督人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和已在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含补遗文件)或比选公告复印件;
7、业主代表参加评标的,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手续,备案部门的审核意见,业主代表个人基本信息;
8、重新评标或重新招标(比选)的,需提供项目审批部门关于重新评标(招标或比选)相关文件。
三、评标过程
(一)除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如有)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
(二)对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疑义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进行说明的,评标专家使用评标室内安装的对讲装置通知监督人员。监督人员认为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当面进行解释的,需由两名及以上监督人员陪同一名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进行解释。
(三)如评标专家需要发质询函,由一名中心工作人员和两名及以上监督人员进入评标室将质询函拿出交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相关投标人到场进行澄清,澄清函由两名及以上监督人员检查确定无暗示性或诱导性等有损评标公正的内容后,由一名中心工作人员送入评标室。
四、评标结束
(一)评标结束后,开标记录表、评标报告(含质询、澄清)或比选评审报告,应全部复印交由中心存档。
(二)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人)应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对其使用的各项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并结算相关费用。
各种表格可在州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招投标栏目下载。
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联系电话:0834-2169622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