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宁朗乡水电站引水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木里县宁朗乡水电站引水工程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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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13 16:23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点击数:
木里县宁朗乡水电站引水工程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木里县宁朗乡水电站引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发改经信【2015】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木里藏族自治县宁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木里藏族自治县宁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木发改经信【2015】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DF20150925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众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木里县宁朗乡下博瓦村布定组
2.2 建设规模:该工程为引水工程。主要内容为取水坝、集水池及减压池、引水线路、蓄水池、支管线路、绿化和植被恢复、施工临时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 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 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11月20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里藏族自治县宁朗乡人民政府
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宁朗乡
邮编:/
联系人:仁青多吉
电话:15283488423
传真:083465221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众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建昌路城中村12栋2单元5楼2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828783888
传真:0834-6376128
电子邮件:/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