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拆除防空地下室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条例。
二、申请条件:
凡需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报材料: (一式一份)
拆除防空地下室的书面申请。
四、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法定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关于公布四川省人民防空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价字费[1993]46号第3条)。
六、收费标准: 防空地下室成本
七、查询电话: 2167422
八、投诉电话: 2160900 2160700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