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贴心服务做好中所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文件精神,涉及凉山州越西县中所镇民强、龙泉两个村被征地农民273人的养老保险工作于9月全面启动。越西县社保局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州社保局及越西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地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一、明确政策。被征地农民以2013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100%为缴费基数(在此范围内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参保人员今年达到法定领取年龄(女50岁,男60岁)一次性缴费15年,从参保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对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一次性缴费不足15年的须继续缴足15年且达到法定领取年龄方可领取养老金。其中确定缴费基数的12%养老金由政府承担,8%由个人承担。
二、贴心服务。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消除了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参保顾虑,贴心的服务得到了广大失地农民的积极拥护。
截至9月23日,越西县社保局已为221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