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市道路旅客运输班线许可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二、申请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以下条件的驾驶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4)经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运营和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
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等;
5.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6.公安部门出具的拟聘用驾驶员在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7.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六、收费标准: 许可证4元/套;许可证镜框8/个
七、查询电话: 2163236
八、投诉电话: 2160900 2160700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