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审查
一、审批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局令18号)
二、申请条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审查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审查不合格: 1.安全预评价报告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承担的;
2.安全预评价报告未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评价的; 3.安全预评价报告不结合项目实际,无实际指导意义的; 4.不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三、申报材料: (一式三份)
1.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申请书;
2.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查询电话: 2165233
八、投诉电话: 2160900 2160700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