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政务:设立国内旅行社初审
一、审批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
《旅行社管理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1.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 有必要的经营设备;
3.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4. 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缴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
1. 设立申请书;
2. 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旅行社章程;
4. 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
5.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 营业场所证明(足够的营业用房);
7. 经营设备证明(传真机、直线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8. 工商预核名通知。
四、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查询电话: 2172344
八、投诉电话: 2160900 2160700
源于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