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受理邛海国家湿地公园门票定价申请的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受理邛海国家湿地公园门票定价申请的公告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受理邛海国家湿地公园门票定价申请的公告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向我委转报了《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昌邛海湿地门票价格的申请》(西市国资〔2015〕61号),拟将邛海湿地实施封闭管理并面向游客收取门票。依据《价格法》、《旅游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6年第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价综〔2002〕17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委对景区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决定受理邛海国家湿地公园门票定价申请,并自即日起,启动对邛海国家湿地公园门票定价程序。
特此公告。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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