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实施新交通违章处罚标准
凉山州实施新交通违章处罚标准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部门决定,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新增“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元”等14个违法代码,细化176个违法行为代码。新修订的处罚代码已于5月16日起正式实施。
5月19日,记者从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目前凉山州也已经更新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同步开始实施。与此同时,印发1500余份处罚代码手册,深化全州警察对于新违法行为代码以及修订代码的学习。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违章处罚代码中,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罚进行了细分,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150元;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50元。记者了解到,之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只是罚款50元。
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贵平介绍,目前西昌区域内已开始按照新的处罚标准执行,这意味着驾驶员的违章成本上升,在停放车辆时,他会考虑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内,或者规定的范围。如果大家都保持一个良好的驾驶习惯,那么整个交通环境会有一个比较好的改观。
目前西昌城区范围以内,已经将西门坡、胜利南路、下西街、龙眼井规划为全路段禁止停车的区域。在这部分路段乱停乱放,将按照罚款100元,扣3分进行处罚。
李贵平表示,细化交通违章处罚,对于执法更加有利,一方面可以避免违章情况和处罚依据分歧产生的矛盾,另一方面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违章处罚对于约束交通参与者,改善交通环境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站长取得联系,及时删除,凉山州网-凉山彝族自治州新闻媒体平台(www.liangshanzhou.com)
源凉山新闻网/图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