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民政部开展军人子女高校录取资格审查工作
凉山民政部开展军人子女高校录取资格审查工作
6月7日,据州民政局优抚科负责同志介绍,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近日
出台《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2]36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在普
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录取照顾,目前,全州民政部门正积极开展对这部分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按照《通知》规定,从今年起,以下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录取照顾:驻国家确定的
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
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
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上述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招办报名后,需持相关材料到县(市)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审核,经各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由省民政厅将最终确定的人员名单转交至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上报工作将于6月20日截止。
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站长取得联系,及时删除,凉山州网-凉山彝族自治州新闻媒体平台(www.liangshanzhou.com)
源凉山新闻网/图百度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