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会理公安机关 破获假盐案2人分别被判刑
寒冬腊月,农村都有杀年猪、腌腊肉的风俗习惯。然而在购买腌肉用的食盐时,大家一定要小心了,前不久,会理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的非法经营案。目前,2名涉案人员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行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各2万元。
今年年初,会理县盐政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一批外包装为食用盐,内部实物却疑似工业用盐的盐巴流入当地农村市场。经抽样送检后,该批盐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加碘食盐。追根溯源,销售这批盐巴的李某与文某有重大嫌疑,于是,将该案移交会理警方调查处理。
经会理警方深入调查,该案由嫌疑人李某与文某二人合谋作案。两人分工明确,2016年12月,由李某通过电话联系,从云南省昆明市昌宏路一门市购买到了54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工业用盐)。然后,文某在昆明市一批发市场购买了“云南白象牌加碘食盐”包装袋及电动封口机、封口线。
有了原材料和包装物,两人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更换包装后,冒充“云南白象牌加碘食盐”对外销售。因工业用盐的成本低,在销售时,他们把主要目标对象锁定在农村,吸引一些图“相因”的群众购买。短短一个多月时间,李某与文某一共对外销售假冒食盐19吨,非法收得3.5万元货款。
人长期、大量食用非碘盐可能会导致人体碘元素缺乏、神经受损,儿童脑发育不良,造成不可逆的智力损伤。虽然该案件已经成功告破,涉案人员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但会理警方还是要提醒消费者,特别是农村群众,不要贪图便宜,购买非正规渠道对外销售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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