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一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被处罚20万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食药监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其中,越西县藏恩堂九九商行为推销其销售的斯姆清牌胶原蛋白小分子活性多肽进行虚假宣传案,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2018年1月26日,越西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匿名举报称:越西县藏恩堂九九商行为推销其销售的斯姆清牌胶原蛋白小分子活性多肽进行虚假宣传。经该局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越西县藏恩堂九九商行管理者胡军为推销其销售的商品,在其经营场以会场销售形式,由刘伦以北京珍鑫国际中医研究院副院长的身份到越西县藏恩堂九九商行做该产品的宣传,夸大该产品功效,并用子宫癌患者南天荣、宫颈炎患者刘晓蓉、胃癌晚期患者郭晓莲、皮肤病患者彭均和糖尿病患者石松服用肽的前后对比图片来进行宣传,而当事人却不能提供所宣传肽的功能、性能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宣传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构成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处以罚款20万元。
源于了凉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