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禁止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
日前,记者从州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办公室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借督察之名,搞“一律关停”、“先停后治”等“一刀切”的错误做法应付督察。
据该办公室介绍,通知要求各县(市)党委和政府、州级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防止“一刀切”的要求,从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整改问题,严禁整改工作“一刀切”。各级党委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原则,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坚决禁止“一刀切”等敷衍整改的错误做法。办公室还就工程施工类、生活服务业、养殖类、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采石采砂采矿类、“散乱污”企业、城市管理等环境问题的整改防止“一刀切”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职责,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的保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必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整体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科学施策、坚决整改,防止“文件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严禁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一刀切”关停方式,坚决反对“一刀切”粗暴管控措施和应付问题整改、督察检查。
同时通知要求强化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工作保障措施,坚决禁止加码和“放水”,要强化统筹和舆论引导。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跟踪督办,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为中央环境督察组“回头看”入川下沉督察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