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一人违规野外燃烧枯叶烂枝 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为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翻身仗,全市上下时刻绷紧护林防火之弦,但仍有个别人员无视森林草原禁火令,铤而走险,违规野外用火。为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西昌市融媒体中心对部分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森林草原禁火令的各项规定。
2021年2月24日23时52分,西昌公安接到报警称:在西昌市北环线张林村段有人违规野外用火。
经调查,2021年2月24日23时左右,杨某某在西昌市张林村燃烧枯叶烂枝,此行为违反了西昌市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达的命令,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目前,杨某某被西昌公安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林”字加“火”字等于
焚
请大家提高防火意识
认清火灾危害
共同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让我们共同做
万里林海的守护者
我们倡议:请依法依规防灭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类绿色美好家园。
西昌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明确规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起森林草原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即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2 、0834-2168750。
来源:西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