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保护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活动
为严惩渔业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我县十年禁捕工作。5月12日上午,宁南县人民法院、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宁南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宁南县黑水河天久段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保护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活动,共同修复生态环境。
此次放生的鱼苗共计2万余尾,用宁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缴纳的20,000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购买。活动中,县法院干警对前来围观的群众开展了十年禁渔和非法捕捞相关法律宣传,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让大家共同守护好宁南的美好生态环境。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宁南县黑水河的生态环境得到阶段性修复,对当地群众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同时也表明宁南县打击非法捕捞、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的坚定决心,更是将生态修复补偿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我县将持续开展十年禁渔宣传及执法行动,同时注重以案释法,有效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来源:宁南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