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城镇化办开展凉山州“特色小镇”分类处置工作专项督导
近日,为进一步促进特色小镇健康规范发展,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特色小镇分类处置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联合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四个调研组,分别到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等17个县(市)开展专题督导。
督导组一行以县(市)人民政府为基本单元对区域内各类“特色小镇”逐一进行清理排查,重点围绕对于违规乱占耕地、林地、园地的“小镇”,在自然保护区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的“小镇”,破坏生态环境的“小镇”,毁坏文物古迹的“小镇”,《意见》出台后仍擅自以特色小镇名义宣传、建设的“小镇”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整改。督导组一行深入实地督导核实处置情况,了解各“小镇”处置方式,对以“特色小镇”“特色镇”“某某小镇”之名擅自进行宣传的,限期撤除相关宣传内容;对主导产业薄弱、特色不鲜明的,予以更名或淘汰;对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或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坚决淘汰除名,依法整改。
每到一处,督导组与县发改、林草、住建、文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及镇政府进行座谈,听取当地“特色小镇”分类处置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查阅收集各地自查“特色小镇”汇总报告及处置工作相关佐证材料。
下一步,州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联合各牵头单位做好全州“特色小镇”分类处置工作,坚决避免只发文件不动真格、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浮在上面沉不下去,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等情况发生,督导县(市)建立分类处置台账,做到应处尽处,确保省特色小镇管理清单和创建清单外无“小镇”。